精神分析理论简述
精神分析理论是奥地利精神医学家S. Freud(1856--1939),于19世纪末创立的心理治疗方法。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受到无意识动机、冲动与压抑之间的矛盾、防御机制和早期经验的重大影响。神经症症状的核心问题是焦虑,当自我预感到焦虑时,为防止焦虑的发展而施行压抑,并运用自我防御机制进行伪装,从而避免痛苦,但形成了症状。
精神分析基础理论之一:把人类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和前意识和潜意识三大层次。 (一)潜意识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深层结构,包括原始冲动和本能以及其他欲望,这些内容因为同社会道德准则相悖,因而无法直接得,到满足,它们被挤出意识之外,被压抑到无意识中。潜意识里的内容并不是被动的、僵死的,而是积极活动着,时刻寻求满足。 (二)前意识是介于潜意识和意识之间的一个边缘部分,是由一些可以经由回忆而进入意识的经验所构成。 (三)意识则是面向外部世界,是与对外在世界的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结构部分。
精神分析基础理论之二: 把人格的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这就是结构观点。 (一)本我:追求人的本能欲望的人格结构部分称为本我,。本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要求毫无掩盖与约束地寻找直接的肉体快感,以满足基本的生物需要。如果受阻抑或迟误了就会出现烦扰和焦虑。 (二)自我:根据现实原则而起作用的人格结构部分称为自我。自我是通过与现实外界环境的接触,通过后天的学习使本我的一部分获得了特殊的发展。自我是本我与外界关系的调节者,自我的功能是指挥它,决定对它的各种要求是否允许其获得满足。 (三)超我:把代表良心或道德力量的人格结构部分称为超我。从种族发展来看,超我来自于原始人,这是人类所特有的。一旦超我形成以后,自我就要同时协调和满足本我、超我和现实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在使本我(即本能冲动和欲望)要求获得满足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外界环境是否允许,还要考虑超我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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