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期间该禁止各种性行为
女性怀孕后,往往考虑到的是让胎儿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得到正常、健康地发育。因此,有些准妈妈对准爸爸提出的第一个请求就是在孩子出世前不再过性生活。但是,对于妊娠期间的性生活不能一概而论。 妊娠的头三个月,由于早孕反应,妇女也许无意于性交,而且此时胚胎内处于发育阶段,附着在母体子宫内尚不牢固,女性性高潮时的子宫收缩有可能导致流产,尤其是那些婚后多年不孕,或者曾经发生过自然流产的女性,暂停性交为宜,或者可以采用避免达到性高潮的性行为。 到了妊娠中期,也就是怀孕的4至6期间,发生流产与早产的机会较少,此时有节制的性生活是可以的。而且怀孕中美好的性享受与愉悦,将带给胎儿更好的性教育,因为母体性兴奋的血液快速流动,也可以使胎儿感受到快乐与兴奋。但每次性交的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不要强烈地刺激女方的生殖器官,性交体位以不压迫女方凸突的腹部为宜,可采取侧位姿势等。 妊娠的后三个月,胎儿生长素循,子宫明显增大,开始下降。子宫口也逐渐张开。这时候女性的日常生活及活动都极不方面,对任何外来刺激都非常敏感,唯恐对胎儿造成损伤,所以她们对性生活失去了兴趣。而且此时的性交,有可能造成破水和发生细菌感染。尤其是妊娠末4周,可能引起胎膜炎,招致胎膜早破、早产及产后感染等危险,应严禁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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