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简史
现在心理治疗按照人数的多少可分三种形式:个体心理治疗、团体心理治疗和家庭心理治疗。前两种形式的心理治疗在我国已开展的比较普遍,尤其是个体的心理治疗已开展的十分红火。但是心理治疗师们在个体心理治疗的实践中发现,很多心理问题都源于家庭,只有通过家庭心理治疗才能使个体问题的解决收到良好的效果。于是本世纪50年代初,在美国,关于个体心理治疗的四个派别开始各自修正自己的观念,着手调查家庭成员的表现在来访者的症状中所起的作用。
这四个主要学派是:
(1)加州心理研究所的巴特森学派;
(2)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利兹学派;
(3)门宁格诊所的鲍恩学派;
(4)华盛顿特区的温派。
所有这四个派别的研究都侧重于精神分裂症的家庭。他们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将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干预对象。他们在研究中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行为表现与患者所在家庭有很大关系:精神分裂症是患者对其家庭的反应,要治愈他们,就必须改变整个家庭。到了本世纪60年代,家庭治疗不再局限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其研究和实践的范围扩展到违法者家庭、有症状家庭和正常家庭。结果表明,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中观察到的功能失调的家庭关系,几乎存在于所有的家庭之中。
家庭治疗实际上是一类治疗的总称,它包括众多的治疗形式:行为治疗、家庭危机治疗、联合家庭治疗、网络家庭治疗、结构家庭治疗、夫妻性治疗、婚姻咨询等。家庭治疗将家庭看作一个系统、一个整体,认为家庭成员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一个家庭成员的行为和情绪会影响其他的家庭成员;反过来,这个家庭成员的行为和情绪也会受其他家庭成员的影响。家庭治疗所依据的理论主要有三个来源:系统理论、交往理论和社会角色理论。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家庭被视作一个整体系统,家庭中一个成员的变化会引起其他成员的变化,所以家庭治疗把家庭组织作为病理心理研究的中心;从交往的理论来看,交流是家庭治疗中重要的概念,家庭成员间交流的失败和变态模式,被视为典型的病理心理学基础,家庭治疗的目标是改善家庭系统的交流模式。从社会角色理论看,家庭系统内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特殊的角色,某个家庭成员出现了心理行为问题并非是他个人的问题,而是与他所生活的家庭环境有关,只是通过他把家庭的问题表现出来而已。因此,要将个人的问题转化为从家庭人际关系去看待,让家庭和有症状的成员一起进行改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家庭治疗属于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一个分支,它产生于二十世纪 40 、 50 年代。自产生后,就倍受心理咨询者与治疗者的喜爱,使其成为当今国外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一个重要门派,被誉为心理咨询和治疗的“第四门派”。虽然我国家庭治疗开始的比较晚,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引进家庭治疗,但是与其他心理咨询和治疗理论相比,家庭治疗理论有其自身的许多独特性,因此日益显示出其不可取替的心理学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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